证券代码:300598 证券简称: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:2023-0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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诚迈科技(南京)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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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诚迈科技(南京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2023年4月25日召
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《关于2022
年度利润分配预案》的议案,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。
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。现将该预案
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
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审计,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
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-167,724,762.77元;截至2022年12月31日,合并财务
报 表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236,317,604.96 元 , 母 公 司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
润为负值,为保障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,综合考虑公司2022
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,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:不进行
利润分配,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。
二、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
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
事项的通知》、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—上市公司现金分红》及《公司章
程》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,现金分红的条件是“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,
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发生时,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
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%。”鉴于公司2022年度亏损,结合公
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,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,不
送红股,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。
三、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
(一)监事会审议情况
经审议,监事会认为,公司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》符合《公司法》、
《证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,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,
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》具备合法性、合规性及合理性。利润分配预案尚
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。
(二)独立董事意见
公司独立董事认为,公司对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》的审议、表决程
序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公司做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
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,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。
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。
四、其他事项说明
五、备查文件
特此公告。
诚迈科技(南京)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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