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明节前后,进山扫墓、焚香烧纸、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活动将集中大量出现,与春耕生产、施工作业、踏青旅游、露营烧烤等野外用火交织叠加,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。四川消防提醒广大群众,请牢记以下注意事项。
(资料图)
1.严禁在森林、草原防火区内或文物保护单位、易燃易爆场所等禁止烟火的场所、区域使用明火祭祀。
2.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,提倡用鲜花、植树、网上祭祀等安全、环保的方式寄托哀思、祭奠先人。
3.祭扫使用明火时,应先清理周围可燃物,并做好现场看护,事后要将灰烬用水浇灭或用沙土掩埋,彻底熄灭后再离开,不要在大风天使用明火祭祀。
4.家中尽量使用电子香、电子蜡烛祭祀。使用明火祭祀应提前清理周围可燃物,香炉、灶台应放置在不易燃烧的物品上,并做到随时有人看守,不要在香、蜡烛燃烧期间外出或睡觉。
5.在景区游玩时,应遵守景区的防火规定,不要随便吸烟、乱扔烟头;进入山林景区,不要携带打火机、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,不要在山上野炊生火,防止引发火灾。
6.外出旅游请注意消防安全。出门前,查找家中消防隐患,清除室内阳台、楼道可燃物;关闭电器、燃气开关;紧闭窗户,谨防室外飞火引发火灾。
7.驾车出行前,要检查车辆电路、油路,预防汽车自燃,查看车载灭火器是否过期失效;不要随车携带汽油、柴油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。
8.入住宾馆酒店时,要留意安全出口的位置,熟悉逃生方向和路线,留意灭火器、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。如发生火灾,要快速逃生,注意不要盲目跟风,相互拥挤,以免发生踩踏事故;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,应关闭门窗,用浸湿的被褥堵塞门缝,发出求救信号,等待救援。
9.林区、墓区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值班、防火巡查制度,配齐配足消防器材,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置火情。发生火灾不要慌张,请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或森林火警电话12119。
(川观新闻记者 赵荣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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